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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要】學分學程修畢申請流程

📜 學分學程修畢申請流程(不含教育學程)

🎓 本學期即將畢業、且已修畢學程學分的同學請注意以下步驟:

📍 申請時間

115年4月1日 - 5月6日(⚠️ 逾期不受理,請把握時間)

📍 申請公告

📍 申請流程

1️⃣ 下載表單:下載附件申請書。

2️⃣ 整理成績:附上「歷年成績單正本」,並用螢光筆畫記符合學程之科目。

3️⃣ 送交審核:送至「學程審核單位」核章。

4️⃣ 最後收件:繳交至「註冊組」辦理。

📍 重要提醒(超級重要 ×3)

❗ 先報再說:本學期仍在修課者也要先申請,不用等成績出來。

❗ 不可延畢:不可以因為學分學程未修完而申請延緩畢業。

❗ 逾期作廢:畢業後視同放棄資格,無法再次申請證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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